因信仰陷冤狱12年 重庆谭昌蓉再被枉判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谭昌蓉向重庆市司法局和监狱局实名控告重庆女子监狱狱警唐安智以殴打辱骂、电棍长时间电击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放弃真、善、忍信仰的事实。二零一八年十月,谭昌蓉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三年有余后,二零二一年十月,72岁的她再被江北区法院枉判谭昌蓉三年零三个月。

法轮功学员谭昌蓉,重庆潼南区太安镇人,今年72岁。谭昌蓉曾经在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五年分别被非法判刑九年和三年,共计十二年,因坚持不“转化”,谭昌蓉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强迫做奴工、电击全身、长时间蹲军姿、不准上厕所、用手指头掐乳头、拳打脚踢等种种残酷折磨迫害。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谭昌蓉向重庆市司法局和监狱局实名举报、控告重庆女子监狱作恶多端的狱警唐安智,以殴打、辱骂、电棍长时间电击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转化”、放弃真、善、忍信仰,并指使、纵容刑事犯罪服刑人员对她进行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的事实。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重庆女子监狱教育科长李晓娟等和潼南区政法委等单位数人,以“回访”为由,到谭昌蓉家。谭昌蓉要求解决土地等生活困难。区政法委彭姓科长答应帮助解决。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谭昌蓉在太安镇政府要求归还土地,太安镇综治办主任全洪明(男,50岁左右)打电话,叫太安镇派出所和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了谭昌蓉。

谭昌蓉再次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谭昌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复盛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将构陷谭昌蓉的案卷移送到江北区法院。在构陷谭昌蓉的起诉书中,称谭昌蓉向潼南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邮寄举报信和劝善信,从家中搜出劝善信和举报信,还有九张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纸币。

凭着上述莫须有的罪名,江北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月枉判谭昌蓉三年零三个月,非法刑满的日期是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而此时,谭昌蓉却已经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三年有余。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